莱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政策解读47
发表时间:2016-04-28 09:39 莱州市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政策解读 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政策解读--- 一、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病种都有哪些? 门诊统筹病种包括大病和慢性病两种,其中大病有十六种,慢性病有55种(其中2016年度新增32种)。 二、16种大病都包含哪些?报销比例是多少? 1.白血病; 2.慢性肾功能衰(肾衰竭期); 3.脑出血后遗症; 4.颅内肿瘤(良性); 5.椎管内肿瘤(良性); 6.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; 7.重度烧伤; 8.肝硬化失代偿期; 9.慢性肺源性心脏病(肺、心功能失代偿期); 10.慢性心力衰竭(心功能Ⅲ级以上); 11.糖尿病合并并发症; 12.脑梗塞后遗症; 13.系统性红斑狼疮; 14.再生障碍性贫血; 15.股骨头坏死(行减压植骨手术后,行髋关节置换术前); 16.精神障碍(精神分裂症、偏执性精神障碍、躁狂发作、双相障碍、抑郁发作、强迫症)。 大病患者的门诊医疗费用,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85%报销。尿毒症患者的门诊血液透析费用、腹膜透析费用及器官移植后服用环孢素A的费用在上述基础上再提高10%。 三、慢性病都有哪些?报销比例是多少? 慢性病门诊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。慢性病起付标准:每个医疗年度300元。慢性病患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,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80%支付。慢性病双病种患者每年可享受两个慢性病种的最高支付限额,但需支付两个起付标准。 四、如何申请大病、慢性病认定? 在烟台辖区内定点医院住院或门诊确诊疾病的,由副主任以上医师出具《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(慢性病)申请认定表》,并持疾病相关材料到医院医保办初审、盖章后,携带本人的《社会保障卡》或身份证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2张,提交医疗保险处申请,等烟台社保中心统一组织查体认定。如在烟台市辖区外定点医院住院确诊的,持住院病历、相关检查报告单及身份证、照片到医疗保险处直接申请认定。 五、统筹病种患者如何选择门诊定点医疗机构? 门诊统筹病种患者在居住地按照就近、方便、自愿的原则,选择一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日常就医购药,并互相签订协议。选定后的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一年不得变更。其中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、精神障碍、白血病、肝硬化失代偿期、慢性肾功能衰竭等五种疾病必须选择公立定点医院;如果同时患有大病和慢性病的,须选择同一定点医疗机构。 六、门诊统筹病种患者哪些医疗费用不予报销? 1 、住院期间发生的门诊费用。 2、在两统筹地同时发生的门诊费用。 3、不能提供原始门诊票据的费用。 4、违反医疗保险规定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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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院文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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